各办学学院(系)、学习中心:
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学期的毕业班教学、考试和论文答辩工作,规范管理,保证质量,更好地服务学生,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:
一、所有毕业班级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做好课程教学、考试、论文答辩等工作。如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有所调整要提前报我院备案,考试和论文答辩不得随意提前和滞后安排,外地各学习中心的考试,各学院必须派人送卷并巡考,一中心多学院的考点,所涉学院必须事先作好协调,各负其责,不允许放任不管。有关具体的时间安排仍按安徽化工职工大学继教函[2008]12号《关于做好继续教育2008届夏季毕业班各项工作的通知》执行。
二、对考试和答辩过程要严格控制。要配备充足的人员并提出明确的岗位要求。为提高论文答辩效率和质量,学生参加答辩须交验《开题报告》,指导教师应在论文上签署修改意见后,方可参加答辩。试卷要按统一的卷头格式,教师命题要按相关规定配置题型、题量、难易程度、分数值。所有考试必须随卷发放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及《考试学生名单》,并作好考场记录,以保证考场的秩序和纪律。鉴于夏日将至,要考虑考场的防暑降温问题,防止学生中暑。
三、考试安排(含论文答辩)必须提前按统一格式(Excel格式)要求报送我院主管部门备案。考试形式特别是开卷考试、以操作考核(论文作业)替代考试等要从严控制,主讲教师应写出书面意见陈述理由,经办学学院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实施。开卷考试要注意与命题内容保持一致,以确保考试的严肃性。对下学期初的补考也要提前做出安排,方便学生备考。考试和答辩期间我院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。
四、各学习中心要配合办学学院(系)做好各项工作。对毕业班教学、考试和论文答辩中出现的不到位的情况,我院将予以通报批评。
五、在认真作好毕业班级各项工作的同时,要保证其他年级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特此通知
广西建筑工程学校继续教育学院
二○一○年九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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